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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貧窮的發明家與富有的創新家,你願做哪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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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游幃翔
時間:
2012-8-19 23:36
標題:
貧窮的發明家與富有的創新家,你願做哪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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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9 23:36 上傳
沃茲尼亞克與喬布斯,是否對應了“發明家”與“創新家”的角色?
創業的世界中有兩類人:發明家和創新家。
發明家專注於探索未知世界,給世界帶來全新的技術,但不會過於關注發明帶來的經濟回報。因此,如果你希望創業,那麼最初就應當確定自己的強項,是發明還是創新。
美國有位發明家名叫Philo Farnsworth,他開創的技術被用於20世紀最常見的產品。然而,在他去世之後,他的知名度已經不高。他是發明家,而不是創新家。他關注所發明技術的教育潛力,而非技術帶來的財富。
因此,他向其他人免費分享了創意和技術,希望這樣的公開性有助於科技發展。Farnsworth的發明不僅使同行的研究人員受益,也激發了許多其他創新,催生了多家價值數十億美元的企業。
一些初次創業的人錯誤認為,他們不是創業者,因為他們從未發明過任何東西,也沒有想出足以建立一家公司的新點子。不過即便如此,很多人仍是創業者。只有一少部分創新家同時也是發明家。如果必要性是發明之母,那麼沉迷就是創新之母。創新家迭代並合併現有創意,直到最終得出足以支撐一家新公司的發明。
如果是單純的發明家,那麼創業的選擇包括:1)出售發明背後的知識產權,直到被商業化。這是實現發明價值的最常見方式。2)與具有創新能力的其他人合作。3)嘗試同時成為創新家和發明家,但承受一定的風險。很少有人在兩種角色上同時成功,因為兩種角色需要不同的技能和能力傾向。
不過在實際中而有一些例外:少數人既是成功的發明家,也是成功的創新家。由於這樣的人很少,因此即使是學生也可以輕易地報出姓名,例如愛迪生、萊特兄弟和亞歷山大‧貝爾。因此,創業成功最可能的選擇就是創建一支平衡的團隊,同時包括發明家和創新家。
風險投資行業的先驅者Georges Doriot曾表示:“一些優秀的科學家最終被証明是糟糕的商人。”而創業專家Harold Evans則指出:“創新家的貢獻可能在於就已知事物實現承諾。”換句話說,發明家探索未知事物,而創新家實現已知事物。而“實現”通常比“探求”更容易帶來經濟回報。
發明家通常只能獲得商機中的一小部分財富,因為他們專注於發現突破,而非最終的經濟回報。此外,由於個性原因,他們往往缺乏合適的技能和需求,將創新的點子轉化為能自我支撐的企業。這推動他們設計並創造出最優秀的技術,但往往不會以用戶為中心,不會以產品為導向。而後者是最終決定產品成功或失敗的最關鍵因素。
回到一開始的話題,Farnsworth究竟發明了什麼?
答案是:電視機。他希望將全球新聞和重大事件傳播至所有人家中,使世界成為更和諧的社區。在與酒精進行了長期鬥爭後,Farnsworth晚景不佳。好的發明家並不等於好的創業家,此言不虛。
不過,在觀看了美國宇航員登月的電視轉播之後,他對妻子說:“這就足夠了。”
(李瑋)
來源 香港新浪科技
作者:
magkono
時間:
2012-8-20 07:16
我看了内容:很感動、也很感慨。。。
那些偉大的“發明家”
黙々的貢献、真是令人非常敬佩
。
----- (淡定的來「毎日一語」+「廣宣流布」) -----
『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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