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過去式」不止是表示「過去」!
只用一個概念,就搞懂「過去式」的三種用法
某些文法用語看似簡單,卻常有「名不符實」的情況,造成學習者的疑惑與混亂。例如「過去式」,其實不見得表示「過去的事情」!「與現在事實相反的假設」用過去式,表示禮貌的時候也會使用過去式的助動詞,但這兩種用法都不是表示「過去的事情」。佐藤老師說,「過去式」其實是表示「距離」!只要用「距離」的概念,就能夠一次搞懂這三種不同的用法(參見「真相No. 10」)。
1. 遠離「現在」:表示「過去」
→ He graduated from university five years ago.(他五年前從大學畢業)。
2. 遠離「現實」:表示「非現實」
→ If I were a bird, I would fly to you.(如果我是鳥,我就會飛到你身邊。)
3. 遠離「對方」:表示「委婉、禮貌」
→ I would like to have a word with you.(我想和您談談。)
「錢」和「家具」為什麼是「不可數名詞」?
並不是因為「不能數」,而是因為「沒有統一的印象」
也有一些文法概念,不但名不符實,甚至讓人覺得莫名其妙!例如「不可數名詞」,雖然很多不可數名詞確實不能數,但 money(錢)和 furniture(家具)也不能數嗎?文法書甚至會說:「furniture 是不可數名詞,所以『一件家具』的英文是 a piece of furniture…」既然是「不可數」,為什麼還要想辦法去數它呢?
佐藤老師說,這些不可數名詞並不是真的「不能數」,而是「沒有統一的印象」!因為 money 是包含 bill(鈔票)、coin(硬幣)的集合體,furniture 是包含 chair(椅子)、sofa(沙發)、table(桌子)…等等的集合體,沒辦法描繪出一個共通的印象。所以,不能說 a furniture,而要說 a piece of furniture,表示從這個集合體裡抽出一件的意思(參見「真相No. 38」)。
本書特色:
一、用簡單的原理,一語道破課本要你死背的規則,讓你不止學文法,更能真正理解文法
對於許多人而言,「學文法」就等於「背公式」,因為課本只著重於描述文法規則,老師也不會說明這些規則形成的理由,反正「背起來就對了」。這種只重視「背公式」的教學方法,就是讓人覺得學文法很困難、很痛苦的元兇!佐藤老師運用多年的教學經驗,用一般學習者能夠了解的方式,說明文法規則背後的原理,讓你不止學文法,更能真正理解文法。例如 become 這個動詞,文法書會說「become 後面可以接名詞、形容詞,但不能接 to 不定詞」,卻不解釋為什麼。佐藤老師說,become 的意思就是「come to be」,本身已經有不定詞的意義,再加上 to 不定詞就變得多餘了(參見「真相No. 24」)。像這樣從根源了解文法的原理,學起來比死背規則更有效率,而且記憶更持久!
二、運用歷史考證及語言分析,搭配對照式例句,提供最具說服力的文法解剖觀點
佐藤老師的文法剖析,都是根據實際的證據、嚴謹的分析而來,所以敢自稱是「文法的真相」!除了現代的語言用法以外,佐藤老師也會考證單字的語源、文法的歷史演變,為文法現象提供合理的解釋。例如 leave for(出發前往…)的介系詞 for 之所以有「前往…」的意思,是因為 for 原本是 forward、before 的字根,原義是「前方」,後來就衍生出「前往…」的用法(參見「真相No. 56」)。
為了清楚展現出文法規則的重點,書中大量使用對照式的例句,讓讀者能具體掌握關鍵。例如,許多人搞不清楚 to do 和 doing 的用法差異,但只要看兩者的例句就可以了解:「My dream is to be an astronaut.(我的夢想是成為太空人)」、「My hobby is collecting trading cards.(我的嗜好是收集交換卡片)」。因為 to do 表示「之後會做的事」,所以和 dream(夢想)一起使用;doing 表示「已經在進行的事」,所以和 hobby(嗜好)一起使用(參見「真相No. 13」)。透過書中豐富的佐證,你會發現,英文文法真的有其道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