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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小五男童挨罰「波比跳」240下 被踢傷包皮還要演練經過!家長怒討國賠贏了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viot    時間: 2022-7-6 01:31
標題: 小五男童挨罰「波比跳」240下 被踢傷包皮還要演練經過!家長怒討國賠贏了
蘋果新聞網

台北市某國小一名5年級男童在校多次遺失蛙鏡等物品,師長通知男童領回時,他不願填寫事件經過單,被師長處罰波比跳各30下,3次共90下,另外,男童有次跟同學玩鬧,不慎撞到一名女同學的頭,女生痛到哭,但男童不願向她道歉,為此被師長處罰波比跳300下,實際完成150下,前後共計240下,後來有一天男童被同學搶走鉛筆盒,爭搶之間男童被踢到包皮受傷,老師要雙方在教室前還原事發經過,男童家長認為以上幾個事件造成兒子腿部受傷還得憂鬱症,提告要求國家賠償,高等法院認為校方管教確有疏失,判准國賠16萬5000元確定。           

判決指出,波比跳是運動項目之一,完整動作包括:蹲下雙手撐地,與肩同寬、雙腳往後跳,呈現伏地挺身預備姿勢、做一個伏地挺身、雙腳向前跳回、起身往上盡力跳高。

這件學校管教爭議發生在2018年,審理時,校方主張波比跳是該校的晨間運動暖身項目,目的在維持學童基本體能,強度不同於成人的波比跳,學生都能完成20至40次,而該校學生若遺失物品須填寫事件經過單,也可選擇打掃環境或體能運動,男童為領回遺失物品,自己選擇波比跳,並由他自行決定次數,以代替填寫事件經過單,不是師長命令他波比跳,波比跳目的是讓學生自我警惕及培養愛惜物品觀念,並未造成男童身心傷害,更不是體罰。

至於男童跟同學玩耍追打,不慎撞到一名女同學,導致女同學哭泣,校方表示老師當時為了管理班級秩序、導正男童行為及適當消耗、鍛鍊他的體力,因此行使教師管教權,要求男童波比跳150次,這也不是處罰,老師有說不必一次跳完150下,可分次進行,男童因次分次完成,每次的次數與平日晨間運動相去不遠,沒有造成任何傷害,也不算體罰。

另外,男童為了搶回鉛筆盒,跟2名男同學發生衝突,校方主張師長們為了瞭解事發經過,才要求雙方演練、對質,而且校方調查後認定是學生偏差行為,不構成校園霸凌事件,因此並非要求被霸凌者當眾還原事發經過,師長處置並無不當。

但高等法院認為要求男童波比跳、在同學面前比劃講述搶鉛筆盒的事發經過,都違反一般管教措施,侵害男童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,而《教育基本法》規定「學生的學習權、受教育權、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,國家應予保障,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,造成身心侵害」,因此高院維持一審見解,判校方賠償男童16萬5000元確定。(丁牧群/台北報導)
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local/20220705/C01513DD79F66AA76B28E3C549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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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起來這男童滿皮的,家長平常也沒怎麼教吧

作者: oldto    時間: 2022-7-6 21:21
體罰是否必要或適當,目前各方看法都不一致

但是對於這男童;我想學校與老師可能就選擇從此放生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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