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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會] 掐死女童 棒打西施 辯心魔控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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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7-12 23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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掐死女童 棒打西施 辯心魔控制
2013年07月12日   

陳姓男子昨因殺害婦人遭判死刑。劉昌松攝
【劉昌松╱台北報導】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陳姓男子,十年前誘殺國小姊妹花,獲減刑出獄後,又在三年前將登門應徵檳榔西施的林姓女子亂棒打死,一審新北地院判陳死刑,陳以遭「心魔」控制等理由,上訴請求輕判,但高院承審法官吳炳桂痛批:「陳男八年奪三命,若讓陳回到社會,猶如不定時炸彈。」因此仍維持死刑判決。
陳男(三十一歲)昨被押回看守所前,向媒體說:「很後悔!」陳的律師高涌誠說:「依人權公約、聯合國決議,精障者犯法可受處罰,但不得判死刑,高院判決違法,一定上訴。」

辯母被辱賤骨頭
記者昨聯繫不上林女家屬,但林女丈夫曾透過律師請求法官:「妻子遭虐殺,希望判他死刑。」
判決指出,二○○三年間陳男將友人還在念國小的一對女兒掐死棄屍,當時陳男辯稱是心裡的「魔鬼」殺人,陳男因心神耗弱、且已賠兩百五十萬元,獲輕判十二年定讞,後再獲減刑成六年出獄。
隔年陳男在報紙登廣告徵求檳榔西施,林姓女被害人上門應徵,卻遭陳男拿木棒打死,屍體用棉被包裹,拖進房間用鋁板覆蓋。陳男辯稱,因林女嘲笑從事資源回收的陳母「賤骨頭」,讓他十分憤怒,因此聽從心裡的聲音行兇。

「視人命如草芥」
高院據三份鑑定報告認為,陳男雖有精神疾病,但殺人時未發病,考量他恣意殺害無冤仇幼童、婦孺,視人命如草芥,惡性重大無教化必要,因此判死刑,本案還可上訴。

8年奪3命事件簿
2003/04
陳男誘拐、掐死8、9歲的劉姓姊妹花後棄屍新店溪2004/05
一審認定陳男精神分裂,但未達心神喪失,判他無期徒刑
2009/04
更五審依醫院鑑定認定陳男精神耗弱,且已賠250萬元給家屬,改判他12年,未上訴定讞
2009/07
陳男獲減刑,服刑6年出獄
2010/10
陳男持木棒將應徵檳榔西施的林女打死
2012/04
一審認為陳男恣意殺人,惡性重大,判處死刑
2013/07
高院仍判陳男死刑
資料來源 Yam新聞+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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