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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會] 躁鬱男狂買12屋 建商判退訂517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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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蝶 | 收聽TA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發表於 2013-4-30 13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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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– 2013年4月30日 上午6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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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、徐義平、劉慶侯/台北報導〕罹患躁鬱症的曾姓男子於97年2月到4月間,狂購台北市大同區華亭街「天生贏家」預售屋12戶,加上1個車位,總價超過6422萬元,妻子發現制止後,曾某才覺悟打官司要求解約;最高法院認定曾某躁鬱症發作才導致盲目投資,判建商宏龍開發公司敗訴確定,須退還訂金517萬元,一、二審宏龍也敗訴。

妻發現夫行徑 主張無效

曾任代課教師的曾某90年起,不定期在馬偕醫院門診或住院治療,97年發病期間,竟在3日內(2月28日到3月1日),狂購11戶預售屋,3月26日再添購一個車位,隔月又買一戶店面;所購多為小坪數房子,總坪數約為160坪,總價高達6422萬元,並先付訂金517萬元。

事後曾某妻子整理物品,驚覺丈夫瘋狂購屋行徑,先請律師發函通知宏龍,表明曾某罹患躁鬱症,主張合約無效要求退費,並求助消基會及台北市消保官,但宏龍都拒絕取消買賣契約。

建設公司 三審敗訴定讞

曾某指出,近年來不動產價格持續上漲,至今以每坪漲10萬元計算,建商獲利不少,但仍想沒收他全部訂金;當初郭姓銷售員等人已知他有精神障礙,亦無力負擔房貸,卻未停止銷售行為,也沒調查他的財力,違反交易誠信及社會正義。

宏龍指出,曾某購屋前,早已評估建案所在地的發展性與未來性,且付訂時會審酌不同信用卡繳款期限,顯然有考量自身經濟能力,不像精神錯亂;曾某還介紹親朋好友一起看屋,說要等賺了錢再賣出,現在可能是怕投資失利,才想毀約。

合議庭根據馬偕醫院診斷證明,認為曾某罹患「雙極性情感疾病(即躁鬱症)」,會出現過度自信、飛躍意念及盲目投資情形,因此認定他非理性瘋狂購屋,判決契約無效。

宏龍開發公司總機昨說不清楚此事,表示公司高層不在,不便受訪。

來源:雅虎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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